【棄保潛逃】涉荃灣暴動與受槍傷案男生匿藏逾年 24歲男認暴動等罪囚4年

社會

發布時間: 2023/09/11 15:56

最後更新: 2023/09/11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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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10.1荃灣示威遭警員槍傷的男生曾志健,以及3名涉非法集結及暴動的男子涉棄保潛逃,獲34歲倉務員協助在港匿藏逾1年,因10.1荃灣示威被控暴動罪的24歲男子馮清華早前承認暴動及妨礙司法公正2罪,今(11日)於區域法院被監4年。法官指不同意被告窩藏逾500天形同軟禁,因被告同意窩藏,其經歷完全是自己招致。

被告馮清華(24歲)承認暴動及妨礙司法公正2罪。控罪指,馮於2019年10月1日在荃灣海壩街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以及於2020年10月某日至2022年7月13日,意圖阻撓和妨礙法庭審判和完成針對馮清華、曾志健、王愷銘及黃竣賢所提起刑事法律程序的司法管轄權。

暫委法官彭亮廷判刑時指,接納被告非暴動領導者,亦沒有令人或財物受損,但考慮到暴動整體約有200人參與,示威者大多穿保護裝備,同穿保護裝備的被告明顯是有備而來,非即興加入。法官指示威者之間有一定程度的策劃和組織,在警方制服被告等人後仍投擲汽油彈是公然挑戰警方執法,法官以4年半作為量刑起點,認罪減刑至43個月。

就妨礙司法公正罪,法官明言不同意辯方稱被告受人唆擺,而被窩藏潛逃517天形同軟禁,因為歸根究底是被告答應才出現窩藏潛逃的事,其經歷完全是自己招致。法官以15個月作為量刑起點,認罪減刑至10個月,其中5個月與暴動罪分期執行,被告就兩罪須入獄4年。

案情指,案發當日下午有大批示威者在荃灣海壩街及啟志街交界放火及擲汽油彈等,與警方對峙,馮在警方掃蕩時被捕。馮等4人分別被控暴動及非法集結罪,4人獲准保釋後均沒再出庭應訊,法庭遂發出拘捕令。4人在YouTube頻道「升旗易得道」陳姓人士安排下,向美國領事館尋求政治庇護,被拒絕後匿藏在多個由該案被告葉豪或他人租用的單位,分別位於荃灣及葵涌。2022年7月13日,4人預定在北潭涌登船往台灣,惟下車即被警方截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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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曉欣